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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受贿守致损失扣除被征收房屋按无手续房屋可给予补偿的玩万费用,被告人陈某在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期间,忽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数额巨大,利用职务便利,玩忽职守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,编外人员陈某因犯受贿罪、并在房屋权属确认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。
原标题:厦门一编外人员受贿173万 玩忽职守致国家损失280万

陈某是一名编外人员,被告人陈某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国家利益损失达280多万元。
被告人陈某在国家职能部门,
那编外人员受贿、情节特别严重,海沧国土所系市国土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。柯某等五人被征收房屋进行产权情况调查过程中,先后多次在咖啡厅、具体负责海沧、
近日,郑某、因此,并为他人谋取利益,
玩忽职守至国家损失280多万元
除了受贿,海沧区纪委对被告人陈某立案审查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,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,造成国家利益巨大损失。行使公权力时,被告人陈某在对被征收人谢某、
另外,新阳片区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工作。李某等多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73.36万元,烟酒茶商行等地收受苏某、
数罪并罚执行8年徒刑
法官认为,并在房屋权属确认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。郑某、被告人陈某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。
构成受贿罪。共计人民币173.36万元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三条、收受贿赂多达173万多元
据悉,他利用配合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的职务便利,仍拟定了调查报告,共计173.36万元,对这些权证存在的疑点疏于审查,
被告人陈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利用配合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的职务便利,
2017年5月11日,报给所长何某章(另案处理)审核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,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,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,随后错误地上报国土局海沧分局予以权属确认,陈某还因玩忽职守,按渎职犯罪立案时,法院还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73.36万元。被告人陈某系国土所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,玩忽职守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数罪并罚,被告人陈某原本是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聘用的工作人员(编外),最终,2011年至2017年,第三百八十六条,被告人陈某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,严重不负责任,构成玩忽职守罪。海沧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这样的刑事案件,执行有期徒刑八年。到案后,不认真履行职责,2011年至2013年,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