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法院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小三法官说,旬老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汉化婚原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无效。老王以虚假的记结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配妻官司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告上因此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属无效婚姻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近日,在结婚登记时,
不久后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
后来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
经查,数年后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